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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有关程序

2012年05月24日 00:00 添加人:   点击:[]

一、毕业生党员本人向接收单位的党组织咨询介绍信确切抬头名称,毕业生党员本人和所在支部共同核实转出信息登记表的准确性。

二、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大批转出,各支部须准确填写《合肥师范学院xx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去省内转出信息登记表》(附件1)及《合肥师范学院XX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去省外转出信息登记表》(附件2),并由系党总支书记签字,加盖系党总支公章,以系为单位,于当年5底前交至组织部。

三、组织部按照交送登记表的先后顺序以系为单位集中开具党组织关系介绍信(一页两联),由系学生支部转交给毕业生党员本人,并由其带往接收单位办理接转手续。

四、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一经开具,一般不更改、不补发,毕业生党员务必妥善保管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并在有效期内及时到接收单位党组织办理接转手续,落实党员组织关系。

五、如党组织关系介绍信书写有误或因工作单位变动,需重新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本人应持原介绍信在有效期内及时返回学校,由系党总支出具情况说明,到组织部办理有关手续,介绍信超过有效期,将不予办理。毕业生党员在办理接转组织关系过程中遇到问题时,应及时与所属支部联系,也可直接与系党总支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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