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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暂行办法

2016年12月26日 12:33 添加人:周璐璐   点击:[]

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学生工作的基层组织,负责本院学生的教育和管理。组长由院党总支书记和院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党总支副书记和副主任担任。成员分别是院学生党支部书记、团总支书记、专职辅导员、班主任担任,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别定本暂行办法。

一、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构成:

组长:孔凯,郭玉堂;

副组长:马四民,谢飞;

成员:马四民,周璐璐,吴晓星,郑欣,胡兵,解新为,贺晶晶。

二、主要职责:

(一)根据学校学生工作的年度工作要点,制定本校院学生工作的计划,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顺利推进。

(二)重视学生工作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合理配置专职辅导员和兼职班主任,明确职责,认真考核,指导班主任、团总支、学生会开展工作,保证各项学生工作的落实。

(三)根据学生全面发展和成长成才需要,积极开展适合本院学生特点的文化、体育活动,在活动中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组织学生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不断推进校园文化和学校精神文明建设。

(四)认真组织本院迎新工作,新生入学教育工作,组织学生评优和奖助学评定工作,毕业生就业指导、咨询、推荐和教育工作,配合学生工作部做好学生军训工作。

(五)掌握了解本院学生的学习、生活和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思想教育,妥善解决学生突发事件,并及时上报学校有关部门。

(六)开展遵纪守法和树立良好学风的宣传教育工作,对违纪学生进行调查、取证和教育,并提出建议处理的具体意见。

(七)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工作和学生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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